疫情防控期间校园进出管理办法
发布人: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0-04-18   浏览次数:3293

为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校园内扩散,切实加强进出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全校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办法。

1.校外无关人员和体温超过37.3度的人员一律不得进校。

2.所有进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未按规定戴口罩人员不得进校。

3.本校教职工如驾车来校,在入校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温度正常者经道闸系统识别后进入学校;如步行或驾驶非机动车来校,需走人员通道,经人脸识别成功、温度检测正常者进入学校。

4.南、北校区所有机动车辆一律从该校区南大门进出。

5.学校物业服务人员凭工作证进出校园。后勤、基建、绿化、维修、商业服务区(含超市、理发店等)等外来务工人员及长期固定送货人员进校需办理临时通行证(证件办理请与保卫处联系),进行体温检测、登记、核验身份后进入校园。

6.外卖人员、快递员一律不得进校。相关快递一律到校内快递投放点投递和接收。

7.所有非本校教职工或物业人员,因疫情防控或学校保卫、医疗、后勤保障等工作需要进出校门的,均实行预约制。预约申请由各办事申请部门发起,并至少提前一天在协同上完成申请流程,或至少提前一天向保卫处递送纸质《疫情防控期间校外人员进校预约申请表》(见附件)。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后,校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进行体温检测、登记、核验身份后方可进入校园。

8.本规定自2020年4月18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保卫处

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