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国庆将至,为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在节前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检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26-28日各部门落实专人开展防盗、防火、防事故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9月29日由学校安全督查组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抽查和检查。
二、检查事宜:
1.各部门重点针对用电、用水安全和所属区域的重要设施设备、物资、门窗和建筑物等进行检查与维护。
2.对节日期间不使用的办公室、教研室、教室、实验(训)室等,做到断电断水,反锁好门窗,拉上窗帘,保存好贵重物品。
3.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节前安全教育,强化请销假制度和寝室值日制度,加强留守学生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工作。
4、各部门将“国庆节前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于9月28日下午18:00前盖章后报保卫处(行政楼206室)汇总备案。各安全督查组将“安全检查记录表”于9月29日下午18:00前报保卫处。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麻痹侥幸思想,要以检查促落实,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上报。
2.落实专人,仔细排查。各部门要定人定责加强自查排查工作,做到不做过场、不走形式、不留盲区。
3.加强值班,保持畅通。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职,到岗到位,加强联系交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