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暑假前安全检查以及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8-07-02   浏览次数:1684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暑期将至,为保障全校师生安全、愉快度假,确保校园安全无事故,按照学校领导指示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暑假前和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一是各二级学院在暑假前组织对本院学生进行一次防盗、防骗安全教育。要求师生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明辨是非,防止上当受骗;离校后要关好宿舍门窗,注意个人贵重物品及现金的妥善保管;假期中,在校外从事勤工助学的学生要把握安全第一的原则,注意打工陷阱,学会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禁止参加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当收到非法宗教、邪教等反动宣传品要及时上缴学校相关部门,做到不听、不信、不传。二是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教育学生不要去地势险要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游玩,不要进入环境复杂的网吧、歌厅等;对于不相识的人,不可随意告诉自己的真实情况,更不要留下自己的姓名、地址等;严禁组织野外探险活动,严禁参加非法集会。外出旅游、上街要结伴而行,注意自身安全,外出一切安全责任后果自负。三是加强家校联系。暑假期间,辅导员、班主任要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学生的身心发展变化及安全问题,及时做好心理疏导,排除心理障碍,达到教育目的共同性、教育引导的一致性。四是学生假期出行和往返途中注意交通安全,须乘坐由交通部门检查、许可的交通工具,尤其不能乘坐手续不完备、无照人员驾驶的交通工具,不乘坐超载运行车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自身安全。

  2.要进一步抓好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假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3.各部门、二级学院在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以自查自纠为主,并进行有效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职责范围内不能解决的,按程序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

  4.在校举办学习班和各种活动、会议的单位,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要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要求他们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5.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安排好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坚守岗位,经常对所辖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认真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要求。

  6.由于假期较长,校区内的重点部位如实验室、学生宿舍、教学楼等部位,要进行封闭式管理。除正常的工作人员外,其它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封闭区。建议各部门、二级学院暑期对自己的不进出的重要场所张贴封条予以封闭。

  7.暑假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必须于放假前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出入。科研平台、教学实验管理部门和保卫处要加强对实验楼群的巡逻和巡察工作。

  8.各部门、二级学院必须加强对现金和贵重物品的管理。严禁个人在办公室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各单位的贵重设备和仪器要制定严格的保管措施,措施不健全的要派人严加看守。

  9.负责校内出租商铺管理的部门,要加强对出租商铺的监管,要求他们暑假期间不要把贵重物品和现金存放于商铺内,对不能移动的物品,要安排专人值守,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生被盗问题的责任自负。

  10.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要按照学校学生工作处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留校学生要登记造册,并由宿管部门安排集中住宿,将名册报备保卫处。各二级学院要教育留校学生自觉服从公寓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赌博、酗酒和留宿外来人员。晚上外出时,必须两人以上,按时返校,不得在校外过夜。对假期留校学生要注重动态,掌握去向,及时沟通,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

11.学工处、各二级学院要提醒学生不得将贵重物品和现金存放在行李内和宿舍里。

12.后勤处要加强暑假期间施工安全与生产管理,确保施工、维修工程的安全,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13.各单位要管好水源、电源,封好门窗。因工作需要不作封闭的办公室、教室,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安全。

  14.请广大师生员工把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在学校停车场所内并上好锁。在学校非停车场所泊车的车辆发生被盗问题的责任自负。

  15.假期各单位安全主管人员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对本单位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按照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请示报告。

16.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学校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学校2016年暑假期间安全。

顺祝全体师生暑期平安快乐!

  

  二〇一八年七月一日